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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华大学王进文简历

3.居住证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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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施这个是很差的,尤其是教室里没有现代化的元素,宿舍方面不同的院系差别蛮大的,差的就是供水都成问题,八人间加上橱子那就是蜗居,食堂方面其实各个学校都差不多,学校就是调控一下卫生和承包权,这个不会出现较大差别。管理上比高中还严,八节课,迟到早退都严肃处理。校风由于学校的管理还是挺正的,主要是自己要自律,考研方面我不知道。

清华大学王进文简历

近日,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王进文因家中房屋被拆,致信山东潍坊市长许立全。信件公开后,潍坊市潍城区区委副书记王兆辉来北京与其当面沟通,目前双方正在沟通。

事件起源

近日,一封《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在网络流传。昨日,王进文博士证实,该信确实是他所写,事因家乡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于凌晨被拆。他曾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欲用138万私了,但他没同意。昨晚,潍坊市潍城区区委副书记王兆辉称,王进文发表公开信之后,他已经来北京与其当面沟通,目前双方正在沟通,争取妥善处理此事。[1]

事件经过

昨日,王进文介绍,自己老家在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西关街道北三里村,今年3月底,村里开始进行城中村改造拆迁。“拆迁时,村民并没看见相关的立项、批文、资质证明等手续。”王进文说,4月份,他给潍坊市政府、潍城区政府、国土、规划、建设等16个部门发出拆迁信息公开申请。 被拆之前

王进文说,他后来收到了潍坊市发改委的书面答复,答复显示:潍坊市发改委尚未对潍城区北三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核准。答复时间是5月18日。 “这边还未核准,那边已经开始拆了。”王进文说,他家人并未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区相关领导也向他承诺,“你的房子想拆就拆,不想拆就不拆。” 王进文说,11月17日凌晨2点多,他家的房子被推土机推倒,并被立即清场,家具衣物粮食全无,他从初中到大学的书籍散落一地。

特快寄信

王进文说,11月17日,他写好《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并以特快专递和挂号信的方式,转给潍坊市长许立全。 公开信共8199字,分31条。其中讲述了王家房屋凌晨被拆的事件,也向许立全市长提出了很多问题。信中还表示:“我欢迎发展,欢迎城市化,欢迎拆迁。这个‘我’,也可以置换成‘我们’。前提是,确保更好地发展,确保更合理地城市化,确保更公平地拆迁。”“推土机推不出政治,推不出和谐社会,也推不出真正的城市化。” 此信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有网友认为,此文“文风犀利,直指目前普遍存在的野蛮拆迁的现状”。也有网友赞赏“敢于和市长对话,言辞不卑不亢,有理有据”。[2]

领导重视

昨晚,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区委副书记王兆辉在电话中证实,王进文家的房子确实在11月17日凌晨被拆。 王兆辉说,经调查,王进文所在村共有527户,其中拆迁了524户,有526户已经签了拆迁协议,只有王进文家没签。 王兆辉说,该村党支部书记和王进文家有亲戚关系,据村支书反映,他已经和王进文的母亲沟通过,王母口头同意,才在夜里拆了他家的房子。因为村委会是自治组织,当时没向上级组织汇报,事后,区委领导批评了该村支书。 昨日,王进文称,其母从来未口头同意过。 被拆之后

王兆辉说,王进文发出公开信后,引起潍坊市领导的重视,市领导要求区委区政府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此事。11月24日,他来到清华大学,找到了学校法学院和王进文本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解释,同时表示,争取尽快妥善地处理此事。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希望王进文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居住证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相片(系统无法获取相片的申领人需提供);

(三)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扩展资料

相关制度:

《湖南省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三条 居住证签注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年限的证明, 以换发方式进行。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发(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换发(签注)手续的,原居住证过期失效;补办换发(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换发(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四条 办理换发(签注)手续,应当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要认真审验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换发(签注)。

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离开居住证适用的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城市居住,根据《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进行居住登记后,重新申请居住证的,居住证受理发放派出所应当收缴其原居住证,并在管理系统进行注销。

第十六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损毁换领、遗失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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