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宜城市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说明

2.无锡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材料+流程)

3.河北廊坊市:首都周边城镇,人才租房也可落户

4.广西河池市至湖北宜城市有多少公里

5.2021年湖北宜城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发布

湖北宜城市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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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襄教发〔2021〕23号)要求,2021年秋季襄阳市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所有新生统一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招录。平台招生有利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提高便民化服务水平。根据襄阳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有关新生入学事项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平台注册对象

 (一)公办学校招生范围。详见宜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之窗—教育局—公示公告”栏《2021年宜城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

 (二)招生平台注册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招收2021年小学毕业生。

 城区(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除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城区户籍(不含鄢城办事处所辖村组);

 (2)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房产在城区(不含鄢城办事处所辖村组)的儿童、少年;

 (3)流动人口子女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鄢城办事处龙头小学、窑湾小学、腊树小学、铁湖小学、白庙小学、潭垴小学)就读。

 ①已在鄢城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的;

 ②在城区务工就业,且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020年9月前至今有效)且缴纳社会保险或在城区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20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的;

 (4)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在城区居住且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军人子女。

 说明:

 不符合以上4类城区(市直)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请及时回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就读,以免延误入学。

 在各镇(办)所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入学的小学新生,请监护人于8月20日--24日到户籍地对应学校登记报名,由负责登记的学校统一录入平台。初中新生由镇(办)统一分派到所辖初中,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

 二、平台上传有关资料说明

 平台上传的资料是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分配的依据,资料上传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虚假资料将会被平台大数据自动识别,并最终影响学位申报。

 关于在宜城市城区(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上学需上传资料内容的相关说明:

 (一)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房产证明:

 ⑴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宜城市区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1%。

 ⑵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⑶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宜城市城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新生实际居住地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同时必须是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

 ⑷在宜城市城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置换协议,目前还未还房的,应提供《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宜城市城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拆迁总指挥部证明、租房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期一年以上(2020年9月前至2021年的9月30日后)。

 3、特殊住房证明:

 ⑴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宜城市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公租房合同。

 ⑵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宜城市区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6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发票等相关证明。

 ⑶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⑷属于集资房(小产权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及6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发票等相关证明。

 (二)经商、务工资料

 1、监护人2020年9月前至今来宜经商一年以上的,应提供宜城市城区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不能作为入学证明材料,下同)、宜城市区营业执照(2020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宜城市城区住房租赁协议(2020年9月前至2021年9月30日后);

 2、监护人2020年9月前至今来宜城务工一年以上的,应提供宜城市城区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宜城市区内劳动合同(2020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宜城社保缴费证明、宜城市区住房租赁协议(2020年9月前至2021年的9月30日后)。

 3、宜城市乡镇户籍进城务工、经商的,需要提供除居住证以外的其他资料。

 关于资料种类的相关说明:

 (一)宜城城区户籍(不含鄢城办事处所属村组)申请人需要录入和上传的资料目录为:

 ⑴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姓名、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

 ⑵家长信息:

 ①身份信息。选择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选择名下有宜城市城区房产的一方)、录入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房产类型(产权房、公租房含军产房>、自建房含集资房、小产权房>、置换房、租房、三代同堂),并拍照上传监护人的身份证照片。若选择“三代同堂”,需录入祖辈关系、有房产的祖辈姓名、祖辈身份证号、祖辈房产类型,并拍照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份证照片。

 ②房产信息。

 A、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平台样式录入房产证号,房屋坐落位置,按样式图拍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照。

 B、有网签合同的:拍摄网签合同中带有合同号、落款的页面。

 C、属公租房类型(含军产房)的:录入公租房地址,拍摄公租房合同;军产房拍摄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D、属自建房类型的(含集资房、小产权房):录入房屋坐落位置,拍摄地契等相关证明材料;集资房拍摄购房合同或发票。

 E、属置换房类型的:拍摄房屋置换协议及拆迁指挥部证明。

 F、属租房类型的:录入租住房位置录入租住房位置并拍摄租赁协议。

 (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申请人需要录入和上传的资料目录为:

 ⑴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姓名、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按平台样式如实录入。例:襄阳市襄城区)。并拍照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中那页照片。

 ⑵家长信息:

 ①监护人在宜城市城区购买了成套住房或居住房为公租房(含军产房)、自建房(含集资房、小产权房)、置换房的,身份信息和房产信息录入和拍摄上传资料同前面宜城市城区户籍需提供的资料一致。

 ②监护人在宜城市城区无房产,属租房的,除了录入身份信息以外,还需拍照上传以下资料:

 A、属经商类型的,录入居住证号,拍摄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营业执照、住房租赁协议。

 B、属务工类型的,录入居住证号,拍摄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住房租赁协议。

 注:宜城市乡镇户籍,但在城区有住房(产权房、自建房、公租房、小产权房等)或者在城区务工、经商的,需上传同流动人口类型相同的相关资料。

 三、注册、报名程序说明

 1、监护人通过招生平台于2021年8月1日8:00至8月7日24:00注册、上传资料。

 2、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全程在线上进行,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平台完成提交申请、咨询沟通、反映问题等操作。平台录取过程和结果将通过平台向申请人推送信息。

 3、相关数据核对,实际调查核实,精准派位核查;

 4、2021年8月底平台通知学生学位派校结果;

 5、2021年9月1日: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学校报名,扫码进班。

 四、民办学校录取说明

 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还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参与调剂录取。

 五、其他事项说明

 1、2021年秋季,宜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均通过平台进行招录,平台注册办法另行通知。平台以外招收的学生为违规招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2、监护人提交学位申请后,请登录本平台,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并阅读相关信息通知。

 3、符合在城区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均对应在“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入学,如居住地附近学校学位已满,教育局将根据城区(市直)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到其他“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在乡镇学校就读的,由乡镇中心学校统一安排。

 4、用户使用本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平台申请学位过程中,任何机构、个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监护人谨防上当受骗。

无锡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材料+流程)

租房提取(材料+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并按下列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原件。

(2)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已婚职工需夫妻双方)至住房公积金中心签署的《房屋权属登记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未婚职工提供户口簿原件,已婚职工提供户口簿原件或结婚证原件)。

2、提取金额: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职工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当年度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中的年租金确定。年租金大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按账户余额提取(留存百元以下余额)。

(2)租住商品住房可提取金额按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提取上限确定。(自2018年7月1日起,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为每人每年12000元)

注:

A、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登陆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

B、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C、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密码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办理。

D、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E、提取职工为外籍人员的,提供护照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提取职工为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F、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3、提取流程

微信办理流程

(1)使用微信搜一搜“无锡公积金”公众号,然后点击进入并关注;

(2)然后进入,点击公众号下方的菜单栏中的“我的账户”-“业务办理”;

(3)然后登录进入,点击“租房提取”即可登录个人中心提交申请办理即可。

注:如需对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柜面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地点

办理部门

申请

申请人带齐支取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支取窗口

审核

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支取窗口

支取

符合条件,材料无误办理支取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支取窗口

注:如需对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单位名称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

运河东路388号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6:15)

051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00-16:15)

88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

宜兴市宜城街道永安路15号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15)

87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锡山分中心

锡山区东亭街道迎宾北路6号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6:15)

88707945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山分中心

惠山区政和大道206号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6:15)

82449273

河北廊坊市:首都周边城镇,人才租房也可落户

根据廊坊发布5月1日消息,河北省廊坊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实行区域差别化户口迁移政策,首都周边城镇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为基本落户条件,同时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

《意见》提出,到2020年,廊坊市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9.9%左右。到2025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到60%。

针对廊坊特殊的地理区位,廊坊在户籍管理上划分首都周边城镇(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固安县、永清县)和非首都周边城镇(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

首都周边城镇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为基本落户条件,非首都周边城镇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公民实际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屋,政府保障性公租房、单位公产房,个人私产房、租赁房屋;合法稳定职业包括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录(聘用)或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以及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的。

在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方面,《意见》表示在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永清县、固安县就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人员、经组织或人社部门认定的优秀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具有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技术工人、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才,可以凭相关学历、人才绿卡、资格证书等,在就业、居住地办理我市常住户口。这也就是说,廊坊市首都周边城镇大专以上学历等人才,符合条件即可落户。

“北三县”(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按照京冀合作框架协议,严格户籍管理,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且参加3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或依法纳税3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永清县、固安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且参加6个月以上城镇社会保险或依法纳税6个月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同时,廊坊全面放开非首都周边城镇的落户条件,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环京楼市按照高铁、高速自驾距离可以粗略划分为3大城市圈层。过去的廊坊作为“睡城”发展,吸引来的都是投资客和少数刚需,就业在北京,消费在北京,只有睡觉在北三县。新落户政策更多的挂钩是职住平衡,合法稳定住所和就业的可以落户,符合吸引人才的趋势。

其次,从环京市场看,全国房地产市场过去三年调整最深的区域肯定是这个区域,大部分区域房价已经下调接近一半,这种情况下,对于环京市场来说,房价已经适合在北京置业难度比较大的刚需。而且开放落户,也有利于这部分人才和劳动力真正的转移到环节就业、置业。

张大伟指出,廊坊户籍政策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肯定是利好。但也需要关注目前北三县已经存在的公共资源紧张等问题,一个班级接近100个学生的情况在北三线已经出现。吸引人才落户必须要做好配套的准备,根据落户人口提前配套。目前看,过去几年廊坊政策多变,特别是过去几年燕郊等地暂停了部分已经居住群体的落户,如果放开,预计这些区域落户可能井喷。

张大伟说,落户与限购的关系,其实就是大门与窗户的关系,限购是关闭了购房大门,但人口落户政策是打开窗户,对于环京来说,落户放开的确会影响已经处于低谷的市场。但只要控制好数量与杠杆,环京不会出现过热现象,特别是过去几年大部分投资者已经亏损,短期内炒房的可能性不大。

以下为《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省公安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冀公办发〔2019〕38号,以下简称省《意见》)精神,结合廊坊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放开放宽城镇户口迁移条件,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实行区域差别化的户口迁移政策。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制做法办理落户。

——坚持规范有序,优先解决已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的落户问题,有序引导更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

——坚持统筹协调,同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建立“宜城则城、宜乡则乡”落户政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相关配套改革。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9.9%左右。到2025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到60%。

二、分类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

(一)实行区域差别化户口迁移政策。根据省《意见》精神,针对廊坊特殊的地理区位,在户籍管理上划分首都周边城镇(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固安县、永清县)和非首都周边城镇(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首都周边城镇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为基本落户条件,非首都周边城镇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公民实际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屋,政府保障性公租房、单位公产房,个人私产房、租赁房屋;合法稳定职业包括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录(聘用)或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以及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的。

(二)合理确定首都周边城镇的户口迁移政策。“北三县”(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按照京冀合作框架协议,严格户籍管理,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且参加3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或依法纳税3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永清县、固安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且参加6个月以上城镇社会保险或依法纳税6个月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三)全面放开非首都周边城镇的落户条件。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四)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在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永清县、固安县就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人员、经组织或人社部门认定的优秀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具有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技术工人、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才,可以凭相关学历、人才绿卡、资格证书等,在就业、居住地办理我市常住户口。

(五)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放开农村转移人口在本县(市、区)域内城镇落户条件,以合法稳定住所为主要指标,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入学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可以将户口由学校集体户迁回原籍或迁入就(创)业地。

(六)拓宽落户渠道、简化落户程序。进一步创新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允许符合落户条件人员在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等处落户。全面落实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制度,减少户口迁移审批层级、简化办理程序、精简手续材料,方便群众落户。

三、扎实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一)完善居住证制度。继续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做好居住证发放和管理工作,确保有意愿未落户的常住人口都能够持有居住证。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在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有现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鼓励各地根据本地承载能力,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逐步缩小居住证与户籍附着福利的差距。同时,按照责权对等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二)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免学杂费政策,按照国家规定逐步落实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随迁子女较多的县(市、区),要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全面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逐步完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三)全面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好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快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扩面提质。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住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逐步建立面向城镇常住人口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衔接。

(四)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机制。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精神,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给农业转移人口更加稳定的预期,让他们安心进城落户。探索建立农户对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和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上述权益。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改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地方以及运用自有财力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投入、工作努力程度较高地方倾斜,更好地发挥转移支付资金激励和引导作用。科学安排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统筹考虑各地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增加因素,支持吸纳人口较多的地方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落实中央基建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城镇倾斜政策,完善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贫困人口较多县(市、区)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按照“以人定地、人地和谐”的原则,将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纳入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因素进行统筹测算,保障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用地需求。

四、全力推动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户籍制度改革是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实化户口迁移政策和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督促各地扎实推进落实。

(二)强化跟踪问效。公安、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户籍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户籍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及相关配套政策。大力宣传各地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保障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广西河池市至湖北宜城市有多少公里

驾车路线:全程约1211.8公里

起点:河池市

1.河池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北方向出发,行驶280米,右转进入金城中路

2) 沿金城中路行驶2.1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G323

3) 沿G323行驶420米,直行进入G323

2.沿G323行驶1.9公里,直行进入兰海高速公路

3.沿兰海高速公路行驶276.1公里,朝凯里/怀化/铜仁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4.沿匝道行驶430米,直行进入沪昆高速公路

5.沿沪昆高速公路行驶195.9公里,过正龙大桥,朝铜仁/G56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6.沿匝道行驶,过大龙大桥约480米后,直行进入铜玉高速公路

7.沿铜玉高速公路行驶56.9公里,过锦江大桥,朝凤凰/吉首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8.沿匝道行驶420米,直行进入杭瑞高速公路

9.沿杭瑞高速公路行驶62.5公里,朝吉首/G65/G56方向,稍向左转进入杭瑞高速公路

10.沿杭瑞高速公路行驶830米,直行进入包茂高速公路

11.沿包茂高速公路行驶34.3公里,朝常德/杭州/G56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杭瑞高速公路

12.沿杭瑞高速公路行驶610米,直行进入杭瑞高速公路

13.沿杭瑞高速公路行驶262.3公里,朝广州/荆州/长沙/澧县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14.沿匝道行驶1.4公里,直行进入二广高速公路

15.沿二广高速公路行驶304.9公里,在宜城南/雷河/S250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16.沿匝道行驶740米,直行进入楚都大道

17.宜城市内驾车方案

1) 沿楚都大道行驶3.9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燕京大道

2) 沿燕京大道行驶1.5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襄沙大道

3) 沿襄沙大道行驶2.7公里,进入中华大道

4) 沿中华大道行驶610米,过右侧的宜城广播电视大楼约200米后,进入中华大道

5) 沿中华大道行驶180米,在第2个出口,朝市政府方向,直行进入中华大道

6) 沿中华大道行驶14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宜城市

2021年湖北宜城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发布

#小升初# 导语 从襄阳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湖北宜城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平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效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科学设置各项工作程序,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整体推进,循序渐进原则

 2021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通过平台招生,平台上的数据是各校注册学籍、征订教科书、拨付公用经费、落实资助政策的依据,任何单位(学校)不得在平台外招收任何学生。

 实行统一平台招生是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改革项目,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完善。

 (三)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

 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均按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招生。市教育局和各镇(办)中心学校将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分布、学校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多种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基本均衡;民办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选拔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

 三、工作目标

 (一)免试入学落到实处。实行平台统一招生管理,所有学校招收新生一律由平台根据家长填报的申请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按各学校划定的招生服务片区自动进行录取,让“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落到实处。

 (二)计划管理更加严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计划管理,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师资状况、班额要求等核批招生计划,平台按核批的计划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控制大班额。

 (三)招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招生条件,通过平台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宣传、预约登记、报名收费等招生有关行为。

 (四)便民服务高效快捷。平台招生尽可能简化招生流程,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在网络上办事,用大数据(户籍、房产、务工、经商等信息)比对,让数据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办理入学手续更加便捷。

 四、工作任务

 (一)开发建设平台,完善基础数据

 襄阳市教育局开发建设全市义务教育统一的招生平台,并对接有关数据,完善公安部门户籍数据(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房管部门房屋产权数据,卫健部门新生儿出生数据,市场监管部门的工商营业数据,人社部门的社保缴费数据等,利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实行自动确认招生对象。

 (二)完善划片方案,核批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和各镇(办)中心学校根据政策延续性和常住人口变化、就学需求、办学规模和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片区,经市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计划招生,各校要根据服务范围、办学条件、师资状况等因素向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教育局调查核实审批,向社会公布。城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各镇(办)中小学招生计划由中心学校统一申报,市直学校和志达学校直接向教育局申报。各地各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全市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严禁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的班级。

 (三)确定招生对象,明确招生程序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招收2021年小学毕业生。

 城区(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除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城区户籍。

 (2)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房产在城区的儿童、少年。

 (3)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①已在鄢城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的;

 ②在城区务工就业,且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020年9月前至今有效)或在城区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20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的;

 (4)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在城区居住且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军人子女。

 城区(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见附件2)由市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各镇(办)中心学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具体招生程序如下:

 1、公办学校新生录取

 公办学校(小学和初中)招收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先进行数据比对核实,然后再进行录取。录取依据主要看“两证”,即户籍证(户口簿)和房产证。根据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确定在哪个区域(县市、城区和乡镇)就读,根据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信息确定在哪所学校就读。

 招生平台按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我市城区(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共分五大类(有城区户籍和房产;有城区户籍无房产;政策规定的优待对象子女;无城区户籍有房产;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若干个批次进行。

 平台对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户籍、房产等相关有效证件,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对置换房、廉租房(公租房)、自建房、小产权房、租房以及经商和务工等情形的认定,还需提供若干后置条件材料(具体后置条件详见《宜城市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说明》)。比对结束后,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录取过程和结果将通过平台向申请人推送信息。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全程在线上进行,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平台完成提交申请、咨询沟通、反映问题等操作。

 乡镇公办学校录取新生分两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在服务区范围内有户籍或有住房的学生;第二批次录取其他类型的学生。

 2、民办学校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还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参与调剂录取。

 3、调剂录取

 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平台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地申请入学。在实验小学、南街小学、西街小学、环翠小学、宋玉小学招生计划完成后,剩余未被录取的进城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自愿选择到鄢城办事处龙头小学、窑湾小学、腊树小学、白庙小学、铁湖小学、谭垴小学就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平台招生已纳入襄阳市政府教育改革推进项目,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项目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全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要在当地政府部门领导下,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担当,确保2021年平台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为加强对平台招生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平台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张保华?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晓东?市纪委第四纪检组组长

 ?李保东?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国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成友?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杨道文、刘玉红、陈启华、彭天柱以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各镇(办)中心学校督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成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道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胡俊、朱广云、程劲虎、刘通、裴尚华、刘全奎、陈诚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整体方案设计,制定配套办法,政策宣传与操作培训,平台使用与指导等工作。各镇(办)中心学校和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都要成立平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督学和校长是平台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要严肃平台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加大平台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家长按照要求和划片范围入学,防止盲目择校。各地各校要在全市整体框架下制定本地本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

 1、宣传动员。2021年6月,召开全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平台招生经验,介绍平台功能及操作办法,部署全市平台招生相关工作。多渠道宣传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政策,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备案。7月中下旬,教育局和各镇(办)中心学校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完善城区和各镇(办)所辖每一所公办学校划片方案。教育局负责审核辖区内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对各学校招生计划的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根据实际办学能力、条件、师资状况等因素审批招生计划。各地各校确定的划片方案及招生计划于7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录入平台。

 3、系统培训。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一律在线上进行,学生和家长要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完成提交申请、咨询沟通、反映问题等操作。因此,市教育局将组织全市平台招生系统性培训,通过召开家长会、现场直播、制作操作视频等方式,对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如何登录平台、填报信息、上传资料、咨询沟通、反映问题、获取录取结果等平台操作全流程进行培训。招生全过程要将“信息多跑路,家长不跑腿”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同时,通过线上沟通交流,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申请报名。家长于2021年8月1日至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选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5、公布结果。平台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对比对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进行实际核查,逐一解决,落实到位。8月底,由平台推送录取结果。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纪检监察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成专项监督组,对全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进行全面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对责任人予以追责,因不作为、乱作为或违反招生规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021年秋季城区(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

 招生范围

 城关中学东线:丁家巷与宜城大道交汇处→丁家巷→汉江路西段→东街→南街→南街延伸线;北线:中华大道与丁家巷交汇处→宜城大道与紫阳观路交汇处;西线:宜城大道与紫阳观路交汇口→紫阳观路以东→紫阳观路与自忠路交汇处向西至鲤鱼湖;南线:鄢城办事处谭垴村、腊树村1组至5组、白庙社区、南河村、周岗村、木渠村。

 汉江中学西线:丁家巷与宜城大道交汇处→丁家巷→汉江路西段→东街→南街→南街延伸线;北线:宜城大道与丁家巷交汇口→宜城大道→宜城大道向东延伸线;东线:汉江河堤,含鄢城办事处窑湾社区;南线:燕京社区南边缘、腊树村6组至8组。

 宋玉中学南线:襄沙大道与自忠路交汇处向西至鲤鱼湖;东线:自忠路与紫阳观路交汇处向北→紫阳观路以西→宜城大道→宜城大道向东延伸线的以北区域;北线和西线:鄢城办事处龙头村、铁湖村、七里岗村、太平村。

 实验小学西线:北街口→自忠路→襄沙大道→宜城大道;北线:宜城大道;南线:北街口→北街→紫峰路→沿堤街→望江路;东线:汉江河堤。

 南街小学西线:北街口→皇城街→老津津商场西界线→老津津商场西界线向南的延伸线(含学府华庭小区);北线:北街口→北街→紫峰路→沿堤街→望江路。

 西街小学东线:北街口→皇城街→老津津商场的西界线→老津津商场西界线向南的延伸线(含荣豪国际和南街城市花园小区);北线:北街口→自忠路→自忠路向西延伸线;西线和南线:市区西、南边缘(不含鄢城办)。

 环翠小学东线:自忠路与襄沙大道交汇处→襄沙大道→宜城大道→盘岗渠→育才大道;南线:自忠路与襄沙大道交汇处→自忠路→自忠路向西延伸线;西线:市区西边缘(仅含鄢城办七里岗村);北线:育才大道→七里岗路→随南路。

 宋玉小学南线:宜城大道;西线:盘岗渠→育才大道→七里岗路向北延伸线;北线:随南路;东线:汉江河堤。